关于做好我院2021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续贷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2021/06/16 05:26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组织学生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声明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首贷预申请工作

(一)做好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核、预申请工作

目前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再下达贷款额度,请各院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参照往年实际贷款需求,做好我院21年度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本次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面向1920级江苏省内在籍大学生。

外省学生如需办理助学贷款需向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如需学院开具证明可直接与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二)我院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开展我院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审查工作。

申请江苏省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4)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父母中至少一方的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本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操作仍必须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各院请资助对接老师进行录入和负责相关工作。

(三)2021年度首贷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上报时间

为便于对全院信息进行整理与核查,确保学院整体信息及时、有效上报省厅,请各院务必于2021627日前完成各院申请学生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各院在完成原始材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后,于628日上午10点前将材料交至学生处张蓓丽老师。

各院要认真学习《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要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帮助本院同学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同时认真审核、按时上交各类申报材料。要申报202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需提交2021年苏州高博软件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

二、关于续贷声明填写工作

(一)参与对象

办理过20192020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且继续申请2021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填写续贷声明。如学生本次是第一次申请,则不需要填写续贷声明。

(二)操作流程

1、登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

2、登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如果密码忘记请致电95593电话找回密码);

3、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将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院通知相关学生尽快完成此项操作,截止时间为627日。

2、各院负责资助工作对接的老师请熟悉此项操作,并负责指导自己学院学生完成,如果仍有疑问可咨询学生处张蓓丽老师。

3、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会根据各高校助学贷款还款情况、续贷组织和续贷声明填写、高校账户信息维护、收费信息录入、毕业确认、电子回执录入等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完成情况将作为每年考核的重要依据。因此,请各院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21616

首贷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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